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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项目规划工作的通知

各县(市)质量技术监督局,市纤检所:
    根据省财政厅《垂直部门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审核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省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中长期发展规划项目进行审查,并将成熟的项目导入项目库,作为以后年度编入预算的依据,没有入库的项目不得编入年度部门预算。为做好系统项目规划,根据省局要求并结合我市系统实际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 1、请各县(市)局、纤检所对“十一五”期间的基本建设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重新审核修订,编制2007—2010年项目计划。各单位对“十一五”期间上报基本建设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经过充分论证。对已完成和不成熟的项目进行删减,对优势项目可增加。
    2、每个基本建设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应编制可行性报告。
    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(代可行性报告)的主要内容包括: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,建设的必要性,建设单位近三年的收支状况,建设单位现有固定资产及现有在建工程情况,项目预计建设期,项目建筑面积、使用功能、结构及设备选型、装修标准及投资概算。
    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报告包括:单位基本情况,技术改造的必要性,改造后达到的目标,改造的主要内容,社会及经济效益分析,实施进度及具体措施,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,技术改造项目购置设备清单。
3、“十一五”期间基本建设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的申报关系到我市系统的长期发展与规划,各单位要对这项工作提高认识,全面衡量本单位实际,对申报项目按项目类型进行排序。